各部门、单位:
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〔2017〕305号)转发给你们(见附件)。请各部门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。
组织人事处
2017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