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梅林新村4#楼有3套
1. 4#101,现住户饶庆光,00年退休,于1993年11月缴交了以息代租款项5000元,因在90年代龙岩市清查房产时其登记了在老家红坊盖有私房的记录,从而在98年、03年、08年时分期办理房改时,该房一直被房改办暂缓办理处理;该房已实施了电改与水改,由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收费。
2. 4#201,现住户陈嫦娥,89年退休,于1993年12月缴交了以息代租款项6500元,因在90年代龙岩市清查房产时其登记了有私房的记录,从而在98年、03年、08年时分期办理房改时,该房一直被房改办暂缓办理处理;该房已实施了电改与水改,由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收费。
3. 4#401,现住户林定一,93年退休,于1993年12月缴交了以息代租款项5000元,因在90年代龙岩市清查房产时其登记了盖有私房的记录,从而在98年、03年、08年时分期办理房改时,该房一直被房改办暂缓办理处理;该房已实施了电改与水改,由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收费。
二、南校区1号楼2套
1.501,现住户林业基,94年退休,于1993年12月缴交了以息代租款项7000元,因在90年代龙岩市清查房产时其登记了在老家社兴盖有私房的记录,因而在98年、03年、08年时分期办理房改时,该房一直被房改办暂缓办理处理;该房已实施了电改,由电业局直接收费,但未实施水改,水费由学校垫付。
2.103,原外教住,现空置。
3.604,98年已房改,现属学校回购房,护理专业研究生廖锦钗在住。该房已实施了电改,由电业局直接收费,但未实施水改,水费由学校垫付。
三、北校区2套
1.11#104,现住户吴智,在校教师,因其夫人在市直机关有购买过公房的记录,1990年有向原工业学校缴交集资款30000元;该房已实施了电改,由电业局直接收费,但未实施水改,水费由学校垫付。
2. 11#504,现住户谢笑霞,家属,因其在翠屏山被单厂有购买过公房的记录,95年有向原工业学校缴交集资款15000元;该房已实施了电改,由电业局直接收费,但未实施水改,水费由学校垫付。
后勤资产管理处
2017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