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部门、单位:
按龙综治办[2017]18号《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出租房屋登记报备工作的通知》,请各部门、单位在下周三(7月5日)之前,将所管辖的公有房屋出租情况(含校企业合作单位用房),参照龙综治办[2017]18号文要求填写后,将纸质文件(盖部门公章)上报后勤资产管理处,电子文档发送到gzc2777831@sina.com邮箱,因事项紧急、且关系到“平安单位”考评,各单位、部门负责人需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核查、填报,并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联系电话:校创建办:2777656(谢木深)
市公安局治安支队:3222091
后勤资产管理处:2777831
后勤资产管理处
2017年6月30日
龙综治办【2017】18号文请到“学院OA——公共文件——国有资产管理处”下载。